子平八字與人生 第二十四章 雍正時期的李衛
前幾年有齣戲劇「李衛當官」,很是轟動。很多人都誤以為劇中主角李衛是虛構的人物,其實在歷史中,確實是有其人的。李衛出生在江南銅山,也就是現在的江蘇省徐州豐縣大沙河鎮。然而,歷史中的李衛,與電視劇中的李衛,還是有些不同。我們不論劇中的李衛,我們只看歷史中的李衛,究竟是怎樣一個人。
根據歷史文獻紀載,李衛出生於康熙廿七年正月初一午時,其八字為:
乾造
壬 乙 癸 丁
午 亥 丑 卯
九歲起運
戊 己 庚 辛 壬
申 酉 戌 亥 子
李衛生於康熙廿七年,也就是西元1688年。死於乾隆三年,也就是西元1738年,年壽51歲,大運在戊,歲次戊午。
芳草逢二陽,欲暖未暖之時,年干丁火本可暖木,可惜被癸水所剋,十歲而孤。時支午火,被亥水所制,是以五十而歿。木不秀,故讀書不成。身臨年支卯木,身坐長生,財官同宮於月支,身旺財官旺,故可以沐聖恩,而宦海無波,雲程直上。康熙五十六年(西元1717年),大運入庚出亥,捐納得官,兵部員外郎。日主合官,故有從政之想。乙庚之合,乃仁義之合。此時有上報皇恩,下濟百姓之願。然真正飛黃騰達,乃康熙六十一年(西元1722年),出庚入戌。雍正剛繼位,隨即派任直隸驛傳道,尚未就任,又派往雲南鹽驛道。雍正二年(西元1724年),大運在戌,直接升任雲南布政使,兼任鹽務的職務。當時政府最大稅收在鹽,能負責鹽事務者,大都有油水可撈。雍正不但給他實權管鹽務,又管人事行政之大權,可見雍正對他已經完全放心了。
雍正三年(1725年),李衛被提拔為浙江巡撫。雍正四年(1726年),李衛兼任兩浙鹽政使,整理鹽政,查處私鹽販賣。雍正五年(1727年),李衛升任浙江總督,管巡撫事。
自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至雍正五年(1727年),不過十年之間,李衛從一個從五品的員外郎閑職,一路擔任各種要職,並最終官居總督,成為朝廷一品要員、封疆大吏,其升遷速度不可謂不快。剛好這十年,全在庚戌大運之中。
雍正七年(1729年),李衛被加封為兵部尚書。入覲,遭母喪,命回任守制,不久加太子少傅。此時大運在己,流年己酉。流年大運伏吟,故有母喪之痛。守喪三年後,雍正十年(1732年)五月,大運出己入酉,又被任命為署理刑部尚書。不久後李衛出任直隸總督,命提督以下並受節制。
乾隆三年(1738年)八月,大運在戊,流年戊午,在隨乾隆帝拜謁泰陵時,突發肝病。同年十月,乾隆帝允准其解任調養。然而未及還鄉,即吐血身亡,年五十二歲。乾隆帝深為悼念,遂諭曰「李衛才猷幹練,實心辦事,宣力封疆,無少瞻顧,畿輔重地,正資料理……今聞溘逝,深為悼念。」諡號「敏達」。
為什麼戊午年突發重症而亡?
為何雍正會重用李衛?
據傳,當李衛還是戶部員外郎時,管理銀庫事務。有某位親王的屬下對於收繳的白銀都要每千兩額外加收十兩作為庫平銀。李衛屢次諫阻都不聽,於是在走廊上置一櫃,寫著“某王贏錢”,寫上這是某某親王的“贏餘”,指明是非法收入,使這位親王十分難堪,只好停止多收。雍正也正是欣賞李衛的這一點,即位後大加重用。
雍正十一年(1733年),李衛疏劾步軍統領鄂爾奇壞法營私,紊制擾民。上命果親王及侍郎莽鵠立、海望按治,得以證實,上以鄂爾奇為清朝名臣鄂爾泰的弟弟而赦免了他,雍正帝因此獎勵了李衛。
以上兩件事,都代表李衛是真正公正不阿!
除了公正不阿之外,李衛也表現出他的精明幹練。雍正給他一個雲南鹽道使,一年時間就交出好成績出來。隔兩年,再升他雲南布政使,兼管雲南鹽務,也是做得有聲有色。於是再隔幾年,升任浙江總督。在浙江總督,展現出李衛治盜能力。
雍正六年(1728年),李衛通過明察暗訪得知,當時江南盜賊出沒、橫行,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在於地方官對諸盜賊在一定程度上進行包庇,經常以替身代為受過,使其逃過一劫。同年,朝廷以“江南多盜”,而地方官如時任江南督臣的範時繹又“非戢盜之才”為由,命李衛統管江南七府五州盜案,“文武各官受其節制”。
雍正七年(1729年)正月到九月,其偵破了一起以江寧人張雲如以符咒迷惑百姓的反清復明集團,張雲如與其黨甘鳳池、陸同庵、蔡思濟、范龍友等人被逮捕。
陳康祺:李敏達衛長於治盜,所轄地方,不逐娼妓,不禁樗蒲,不擾茶坊酒肆,曰:此盜線也,絕之,則盜難踪跡矣。
觀乎李衛八字,丁火被癸水所剋,所以口不遮攔,出口成髒,學問無成,然其智慮謀略,可稱上等,元為其丁火坐卯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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