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眼神相法,須先核對,本人能配合核對,或能代轉該被論者的回答配合核對者,才予以論相。
2.直系(父母子女)、二等血親(兄弟姊妹),視個案遭遇狀況,另行評估是否予以論相,
3.其餘周邊關係人恕不論相,嚴禁冒名頂替。(核盤時需針對事件、人生觀的細節、心境詢問,這不是配偶、男女友、堂表兄弟姐妹或其他人等能夠冒名頂替回答的)
4.匿名或無誠者,恕不予論解,請勿打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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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云:「脫穀為糠,其髓斯存。」神之謂也。「山騫不崩,惟石為鎮。」骨之謂也。一身精神,具乎兩目;一身神骨,具乎面部。